範疇 項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排放量
(公噸 CO₂e)
占比 排放密集度 排放量
(公噸 CO₂e)
占比 排放密集度 排放量
(公噸 CO₂e)
占比 排放密集度
範疇一 逸散及移動排放源 147.3272 8.16% 0.0352 110.0963 7.27% 0.0280 82.0372 5.96% 0.0164
範疇二 外購電力 1,104.8641 61.23%* 0.2643 1,081.4353 71.44% 0.2752 945.5097 68.65% 0.1887
範疇三 員工通勤及其他間接排放 552.4906 30.61% 0.1322 322.2572 21.29% 0.0820 349.8142 25.39% 0.0698
總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₂e) 1,804.6819 1,513.7888 1,377.3811
合併營業額(佰萬元) 4,179.561 3,930.226 5,010.638

註:

1. 盤查涵蓋的氣體種類為:CO₂、CH4、N₂O、HFCS、PFCS、SF6、NF3。
2. 所用之排放係數和全球暖化潛勢(GWP)比率的來源為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IPCC AR6)」。
3. 2023年電力排碳係數:以經濟部能源署2024年4月26日公佈為0.494公斤CO₂e/度做計算。
4. 2024年電力排碳係數:以經濟部能源署2025年4月14日公佈為0.474公斤CO₂e/度做計算。
5. 2025年電力排碳係數:以經濟部能源署2025年4月14日公佈為0.474公斤CO₂e/度做計算。
6. 上表的溫室氣體強度包含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
7. 範疇三:員工通勤(公車、火車、機車、小客車、捷運),及其他間接排放項目含電力間接碳足跡、公務車用汽油(未燃燒,2022)、採購商品(影印紙、衛生紙)
8. 資訊重編:2023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占比,原依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致使占比加總略有出入。為強化資訊揭露之準確性,本次針對2023年度範疇二之比例進行重新核算與微幅調整為61.23%,確保整體排放比例加總為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