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為主要目的。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目前由葉黃杞先生、楊映煌先生及蔡茂寅先生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於其職權範圍內,尚邀請管理階層、內部稽核人員、公司聘任之會計師或其他人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

主要職能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本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最近年度(112年度)年度工作重點:
•    審議季報、半年報、年度財報暨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案
•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重大投資評估及管理
•    公司風險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