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強化董事職能,經109年12月16日董事會通過委任許秋嬋財務長自110年起兼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職責為負責督導並執行公司治理之運作,包含規劃並辦理每年董事會時程及股東會日期等會議相關事宜、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且於董事會召開之七天前提供會議資料、製作董事會及其功能性委員會及股東會議事錄且確實於會後二十日內提供、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協助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自我績效評估、督導並精進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施情形及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事項。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110.03.23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從公司治理3.0強化董事會功能 |
3.0 |
110.04.14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董事會看併購策略與企業轉型妙方 |
3.0 |
110.05.07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從董事長高度深度解析財報實質意義 |
3.0 |
110.09.30 |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 |
董事會實務案例-模擬演練 |
3.0 |
110.08.31-110.09.01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2021櫃買永續升級線上論壇 |
4.0 |
110.10.18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
3.0 |
除委託專職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東相關事務外,並於公司官網揭露投資人聯絡服務專區,詳列服務窗口之資訊(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負責專人之聯絡資訊),併同負責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網站查詢。
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可至本公司網站中投資人資訊下公司網站治理專區查詢。
項目 |
運作情形摘要說明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實務準則,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中。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一) 本公司除委託專職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東相關事務外,並於公司官網揭露投資人聯絡服務專區,詳列服務窗口之資訊(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負責專人之聯絡資訊),併同負責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一) 1.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 (二) 本公司目前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並無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本公司訂立董事績效評鑑辦法,每年依質化與量化目標進行年度績效評估,並定期揭露評估結果。110年度董事績效評估結果請詳本篇第二節第五點。 (四) 1.本公司所委任之簽證會計師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股東,確認其非利害關係人,符合主管機關獨立性之判斷。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強化董事化職能,經109年12月16日董事會通過委任許秋嬋財務長自110年起兼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其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股務及議事等管理工作達三年以上的經驗。 主要職責為負責督導並執行公司治理之運作,包含: 110年度執行重點: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完成6小時進修課程(3/23「從公司治理 3.0強化董事會功能」3小時及4/14「董事會看併購策略與企業轉型妙方」3小時),將於年底前完成初任之18小時進修課程。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本公司依規定揭露之財務、業務資訊,股東、往來銀行、債權(務)人及員工等利害關係人,皆可透過本公司發言人與代理發言人瞭解公司營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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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本公司委託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辦公司股東會事務。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一) 本公司設有企業網站,並可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由專責單位負責維護,定期且即時揭露最新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資訊。 (三) 本公司於法定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以及於規定期限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並無提早。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ㄧ) 員工權益與僱員關懷:本公司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並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員工持股委員會、實施退休金制度外,安排及鼓勵員工參與國內外各項訓練及技術研討,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重視員工權益,提供平等就業機會。 |
九、公司就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