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
在於查核、評估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衡量營運績效,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經營階層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之組織
大世科內部稽核部門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過半數之同意為之。稽核室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1人,職務代理人1人。


 

大世科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運作
  稽核範圍 依公司控制制度的範疇,應涵蓋公司的一切作業,區分為:

  • 內部會計稽核:查核財務、會計及業務控制的可靠性與完整性以確保公司資產安全,提高會計資訊正確。
  • 內部經營稽核:評估經營管理、組織制度合理性與有效性,經營方針、管理政策執行度及促進經營績效提昇。

  稽核對象 本公司所屬之全部業務,受查單位人員應予密切配合。
  稽核方法 稽核人員應赴受查單位實地稽核,亦得要求受查單位提出文件、帳冊、憑證等作書面資料之稽核。
 
  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 稽核工作包括稽核之規劃、資訊之檢查與評估、結果之溝通及事後追蹤。
  • 年度稽核計劃應基於風險評估考量,應針對個別稽核稽核案件擬訂稽核程式,並做成工作底稿。
  • 實地查核結束時,就稽核結果與受查單位主管充分溝通,必要時取得受查單位之改進計劃及預期完成日期,稽核人員應追蹤改善行動。